福建出臺新規(guī)限制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

欄目:誠信興商 發(fā)布時間:2019-08-30
分享到:
福建出臺新規(guī)限制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

——來源:廈門日報

 

  記者昨日獲悉,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與省公安廳日前聯合出臺《福建省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管理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明確,福建省相關部門對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將在其辦理通信產品業(yè)務時進行周期限制,實行動態(tài)管理。此舉旨在縱深推進防范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

  《意見》明確,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是指使用電話、短信、互聯網等信息傳輸媒介實施涉嫌詐騙、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洗錢等違法犯罪的人員。不良信用用戶來源依據為設區(qū)市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的涉嫌涉案犯罪人員、通信工具登記人員以及工信部、公安部通報的涉嫌犯罪通信工具登記人員。

  按照《意見》,福建省將對此類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限制周期實施分級動態(tài)管理,按照涉案情況采用三級管理,限制周期分別為5年、2年、1年。用戶在限制周期內,無法辦理通信產品新入網業(yè)務,只可保留一個手機或固話號碼,并且不能注銷后重新辦理號碼。同時,對不良信用記錄采集、責任考核、數據安全保護等方面也做出了相關規(guī)定。

  與此同時,福建省還將創(chuàng)建福建省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管理系統,為監(jiān)管部門、各基礎電信企業(yè)、移動轉售企業(yè)提供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不良信用記錄收集與查詢服務。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信管理部門將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防范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相關工作,加強信息共享和溝通交流,實現與企業(yè)、公安機關等信息共享和協同聯動;每周定期匯總整理不良信用記錄庫并發(fā)至企業(yè),及時對不良信用電話用戶進行限制及解除。